審查員專業能力分析評價準則
1、 崗位名稱: 審查員
崗位職責 | 受公司委派, 按公司制度文件及管理要求開展審查工作, 定期向公司填報有關個人審查工作考核評定資料, 對現場審查的有效性負責。 |
學歷與資格 | ¨具有大學專科學歷的申請人應具備至少 6 年的全日制工作經歷, 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的申請人應具備至少 4 年的全日制工作經歷, 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申請人 具有至少 2 年以上專業工作經歷,工作經歷應在負有判定責任的技術、專業或管理崗位獲得 。 ¨申請人應具有至少2年以上專業工作經歷。對風險程度高、技術難度高或服務提供過程復雜的專業, 宜具有相應專業的大專以上學歷, 具備相關服務行業至少四年以上的工作經歷。專業工作經歷是指與服務提供有關的理論、技術、測量、評價、管理等相關工作經歷。 注:本指南中的風險程度高、技術難度高或服務提供過程復雜的行業, 包括如(不僅限于)醫療、法律、 危險品運輸、信息安全技術、金融服務等; ¨ 具有審查員資格證書(公司資質獲得認監委審批前,由于審查員資格無法注冊,有通用知識培訓證書和經專業培訓的人員,暫視為有資格證書)。 |
技術與管理能力準則 | ¨ 熟悉特定服務的評價標準/規范或其他規范性文件; ¨ 熟悉特定服務的相關術語、服務藍圖/流程及從業條件; ¨ 熟悉適用于特定服務的法律、法規和其他相關要求; ¨ 熟悉特定服務的技術(接觸) 特性評價指標、 評價方法及相關抽樣技術及其適宜的數據統計方法; ¨ 熟悉服務及服務管理基礎理論知識,以及特定服務組織的業務和管理流程; 熟悉特定服務評價的認證流程及相關管理要求。 ¨ 掌握審查的標準、方法、制度,能夠結合相關服務領域特點, 按照相應服務認證方案的要求對組織的服務管理進行審核。 |